根据《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3〕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10月27日前通过来人、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联系人:雷先明 鲍巧玲
联系电话:0578—8520309 传真:0578-8123429
联系地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妙高镇北街206号社保大楼四楼)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遂昌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3〕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布2018年遂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如下:
总筹资标准为每年每人 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 330元,政府补助 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