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遂昌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政府
计分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根据《遂昌县2017年度乡镇 (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实施意见》《遂昌县2017年度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遂昌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计分考核奖励办法》,并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政府
计分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任务。同时根据遂委办发〔2017〕70号文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计分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分行业责任目标考核计划的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奖项设置
设政府计分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内容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60分)、项目推进考核(35分)、项目进度信息报送考核(5分)和项目要素保障考核(得分基础上举证扣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2,要素保障举证扣分单见附件3。
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计分考核奖设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奖和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奖。
(一)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奖:具体设综合优秀奖、单项优秀奖、服务保障优秀奖和考核任务优秀奖。同一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获奖。
1.综合优秀奖:按计分考核得分高低排名等情况,评出综合优秀奖3名,获得综合优秀奖的每个单位奖励12万元。
2.单项优秀奖:按单项考核得分高低及平时工作,评出固定资产投资优秀奖、重点建设项目优秀奖、重大前期项目优秀奖各2名,获得单项优秀奖的每个单位奖励8万元。
3.服务保障优秀奖:从项目推进中涉及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政策处理等相关工作单位,评选出6个工作优秀的单位,每个给予8万元奖励。
4.考核任务优秀奖: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任务,县发改局获得25万元奖励;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排名全市前三,县发改局获得35万元奖励;奖励按高记取,不重复获奖。
(二)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奖:(下述得分为计分考核实际得分,评分法则详见附件2)
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责任单位,按计分考核中的得分,每分2.8万元,给予相应奖励。
三、其他
1.项目推进中涉及政策处理工作的乡镇(街道)考核计分奖,具体标准套原政策处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2.明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获得计分考核奖励的比例。按党政主要领导15%(最多不超过3万),分管领导12%-15%计取(最多不超过3万),其余奖给相关有功人员。
3.本办法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在今后考核中,按照上级要求或我县实际,若需局部调整考核内容,由县发改局以补充说明的方式予以修订和明确。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计分考核对象
2.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计分考核评分细则
3.要素保障考核举证扣分单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计分考核对象
建设局、工业园区、经济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旅委、国土局、水利局、教育局、发改局、林业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办、供电公司、公安局、移民办、卫生计生局、残联、环保局、消防大队、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气象局、妙高街道、云峰街道、大柘镇、石练镇、新路湾镇、北界镇、金竹镇、王村口镇、黄沙腰镇、三仁乡、垵口乡、濂竹乡、湖山乡、应村乡、高坪乡、焦滩乡、龙洋乡、西畈乡、柘岱口乡、农商银行。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计分考核评分细则
一、固定资产投资考核(60分)
考项 (权重) |
内容 |
序号 |
具体内容指标 |
评分细则(此项分数均为计算分数) |
实际得分计算 说明 |
固定 资产 投资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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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总量 |
1 |
年度投资总量任务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任务的得基本分: 0.5 亿元以下的,基本分4分; 0.5(含)~1.0亿元,基本分5分; 1.0(含)~2.0亿元,基本分6分; 2.0(含)~3.0亿元,基本分7分; 3.0(含)~4.0亿元,基本分8分; 4.0(含)~5.0亿元,基本分9分; 5.0亿元(含)以上的,基本分10分。 |
本项实际得分:=(1-4项计算分和)/总分×60
总分指所有单位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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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季度投资量任务完成情况 |
每完成一个季度投资任务量的得基本分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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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增长 |
3 |
完成年度投资总量超任务数10%(含)以上 |
每增10个百分点,得基本分的10%,最多得基本分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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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年度投资总量同比增长10%(含)以上 |
每增10个百分点,得基本分的10%,最多得基本分的20%。 |
二、项目推进考核(35分)
考项 (权重) |
内容 |
序号 |
具体内容指标 |
评分细则(此项分数为计算分数) |
实际得分计算 说明 |
项目 推进 考核
|
重点项目推进考核(考核分20分) |
5 |
新增省市县重点项目及完成情况 |
每新增一个县重点项目得1分,列入省市重点分别再加2分和1分(不重复加分),列入省市集中开工项目加1分,未完成年度计划不得分。 |
本项实际得分:=(5-7项计算分和)/总分×20
总分指所有单位得分合计 |
6 |
项目投资任务完成情况 |
各单位在完成60%以上项目的基础上得分,每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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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情况 |
各单位在完成60%以上项目的基础上得分,每个项目完成年度形象进度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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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前期类项目推进考核 (考核分15分) |
8 |
前期审批类项目进度完成情况 |
项目完成年度任务的: 0.5亿元以下,得0.5分; 0.5(含)~1.0亿元,项目每个得1分; 1.0(含)~2.0亿元,项目每个得1.5分; 2(含)~5亿元,项目每个得2分; 5亿元及以上,项目每个得2.5分,未完成计划目标不得分。 |
本项实际得分:=(8-10项计算分和)/总分×15
总分指所有单位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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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谋划洽谈类项目进度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任务的每个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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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属于国家、省、市、县管理情况 |
前期审批类项目中属国家或省管理并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得2分;属市管理并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得1分;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分计(管理类型为上级审批、纳入上级计划等)。 |
三、项目进度信息报送考核(5分)
考项 (权重) |
内容 |
序号 |
具体内容指标 |
评分细则(此项分数为计算分数) |
实际得分计算 说明 |
项目 进度信息报送考核
|
项目进度表报送考核 |
11 |
每月进度表及时报送情况 |
及时准确报送项目每月进度表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 |
本项实际得分:=(11-12项计算分和)/总分×5
总分指所有单位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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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报送 考核 |
12 |
按时、按要求报送信息情况 |
完成月度考核信息任务的得2.5分,未完成不得分。 |
四、项目要素保障考核
考项 (权重) |
内容 |
序号 |
具体内容指标 |
评分细则(此项分数为计算分数) |
实际得分计算 说明 |
项目 要素 保障 考核 |
要素保障考核 |
13 |
项目审批、供地保障政策处理工作考核 |
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含县领导领办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项目审批、供地保障和政策处理:由项目责任举证扣分,每被举证1次扣0.5分 |
该分值从各单位实际政府计分考核得分中倒扣 |
附件3
要素保障考核举证扣分单
举证扣分单位(签章):
序号 |
部门 |
项目服务工作不到位具体事项 |
扣分 |
1 |
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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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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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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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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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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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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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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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妙高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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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云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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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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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石练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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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路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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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北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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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竹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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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王村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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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黄沙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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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三仁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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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垵口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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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濂竹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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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湖山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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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应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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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高坪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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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焦滩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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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龙洋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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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蔡源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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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西畈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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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柘岱口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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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1个责任单位1张举证单。②要素保障部门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推进受阻,每被举证1次扣0.5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