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遂昌县农村信息化示范区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两化深度融合与农村信息化示范区域创建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信息〔2016〕270号)、《关于公布2017年省两化深度融合与农村信息化示范区域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信息〔2016〕341号)、《关于开展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域和省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区域验收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信息〔2017〕20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7〕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遂昌县经济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遂昌县农村信息化示范区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规定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交意见寄至:遂昌县经济商务局二楼信产办(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上江飞龙路33号,邮政编码323300)。联系人:刘博文,电话:8529521。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8122670。
3、直接在网页上留言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31009883@qq.com。
附件:遂昌县农村信息化示范区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经济商务局
2018年1月23日
附件:?
附件:遂昌县农村信息化示范区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01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