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水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水明任遂昌县水利局副局长;
徐玮珺任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遂昌县法制办公室、遂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庆任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遂昌县法制办公室、遂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周朝霞任遂昌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军任遂昌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免去其遂昌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朱爱军任遂昌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遂昌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朱日周任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邱军雄任遂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童彤任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腾海任遂昌县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遂昌县湖山景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许艳任遂昌县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遂昌县职业中专副校长职务;
李宏方任遂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浙江遂昌诸暨山海协作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金品任遂昌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遂昌县财政局预算执行局局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潘敏鹏任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遂昌县公安局副政治委员职务;
张蕴铭任遂昌县公安局副政治委员;
吴伟平高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遂昌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董志军任遂昌县职业中专副校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尹渭俊高配副科级;
叶凌霄高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叶樟土高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与滨的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遂昌县法制办公室、遂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吴志春的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遂昌县法制办公室、遂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宗渭的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井洪的遂昌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教导员(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肖德富的遂昌县妙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邝剑飞的遂昌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