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采购
各潜在竞买人:
本次出让公告第六条增加第(十一)项:本次出让地块耕地面积超过5亩,竞得人须根据遂政办发[2015]76号文件关于建设占用耕地作土剥离再利用的相关规定,在项目供地前做好相关工作。 剥离再利用具体工作可向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78-8528975。
特此说明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6日